感想:
未來法律上的結婚登記日,將不會再有自己選擇的方式,將一律採登記當日為準!
但是,如果不care的新人的新人還是可以晚一點再去登記的啦~
畢竟,結婚當天都忙死了...還要去賭公家機關的效率是否快又方便...
我想......我應該不會去跟他賭吧!!
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08/new/apr/26/today-taipei2.htm
結婚登記才有效 假日想婚可預約
〔記者陳璟民/台北報導〕「結婚新制度,登記才算數」!台北市政府民政局昨日舉辦「登記婚」宣導活動,提醒五月廿三日起新人雙方須到戶政單位辦妥結婚登記,婚姻才有法律效力。至於假日想婚的新人該怎麼「辦」,官員表示,內政部已通知各地方政府可受理假日預約辦理登記,屆時新人可多利用。
信義戶政所秘書高蔭翹指出,內政部已通知各縣市戶政單位採「預約制」因應,即新人可事先向戶政所申請假日時段登記結婚,戶政所須調派人力加班處理,該所將開放新人以網路、電話或臨櫃預約。
民政局戶籍行政科代科長游竹萍昨表示,以往各種「儀式婚」,如結婚喜宴、法院公證、宗教化婚禮,及政府主辦由首長證婚的集團結婚等,均不再有法律效力。
外傳司法單位將修改公證結婚的辦法,讓「登記婚」實施後,公證結婚仍有效,游竹萍則說,前述「辦法」是指公證法施行細則,法律位階低於民法,該細則修改施行後,公證結婚不脫「儀式婚」性質,不符民法「登記婚」規定,新人照樣要到戶政所結婚登記才具有法定婚姻關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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